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主席令第5號)、《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9號)、《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暫行辦法》《惠州市惠陽區國有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惠陽府辦[2018]37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我中心對《惠州市惠陽區企業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并于2020年11月10日通過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網、區國資事務中心征求意見公開欄兩種途徑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示期自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2月10日,共計30天;截至2020年12月10日,我中心未收到公眾任何意見或建議,現將征求公眾意見結果公示。
區國資事務中心
2020年12月15日
《惠州市惠陽區企業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修訂稿)》意見匯總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