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修訂背景
和總體框架
(一)
修訂背景
201
2
年
,
為落實《中國計劃生育協會、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關于廣泛開展“生育關懷行動”的通知》
、
《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我省計生工作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
等文件精神
,
深入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我區開始設立計劃生育專項基金(簡稱“溫暖基金”)并印發了《惠陽區人口計生“溫暖基金”實施方案》,決定對農村雙農二女結扎戶、獨生子女結扎戶和病殘兒家庭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切實幫扶了特殊計劃生育困難家庭。
2013年,經
與區慈善總會充分溝通、醞釀后,
我局
制定了《惠陽區慈善總會生育關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試行)》(
惠陽區人口計生〔201
3
〕
19
號
),
進一步明確了對生育關懷對象的幫扶措施,切實
解決了特殊計劃生育家庭面臨的困難
。但由于該文件
有效期為
3年,且隨著2016年《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修訂
,
國家進入全面二孩時期,生育關懷資金的救助對象需要進一步明確界定。為規范文件制定程序,完善與相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的對接,我局
組織
修訂
了《惠陽區慈善總會生育關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總體框架
《辦法》共
十一
條。第一
條明確了制定的根據和意義
。第二
條
規定
區慈善總會和區衛計局的職責,
明確了
資金管理
主體、申報材料
主體
。第三
條
規定
生育關懷資金的使用遵循的原則
。第四
條
規定
了生育關懷資金來源
。
第五條規定了生育關懷專項資金的用途和適用對象。第六條規定了生育關懷專項資金的具體發放標準。第七條規定了具體的申請和審批程序。第八條規定了救助金的發放程序。第九條規定了資金監管程序。第十條規定了《辦法》的解釋主體。第十一條規定了本辦法的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二、《辦法》
制定
主要依據
(一)《中國計劃生育協會、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關于廣泛開展“生育關懷行動”的通知》
(二)
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我省計生工作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
(三)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2016年9月29日修正
)
(四)《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十三五”全國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規劃的通知》(國衛指導發〔2017〕5號)
三、對幾個重點問題的說明
(一)關于適用范圍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即
2016年1月1日前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
),發生死亡、傷(病)殘或患有重大疾病的惠陽區戶籍的計劃生育困難家庭戶
以及患有
不孕不育
癥
的
惠陽區戶籍
低保戶
夫婦
適用本辦法
。
(二)申請和審批程序
符合救助條件的
申請人
填寫
好
《
惠陽
區慈善總會生育關懷救助金申請表》,同時提供區
級
以上
(含區級)公立
醫院的證明、鑒定
(復印件)
等材料
,
提交
戶
籍
所在地村(居)委會和鎮(街道)
計劃生育辦公室。
戶
籍
所在地村(居)委會和鎮
、
街道
計劃生育辦公室
對申請人所提交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5個工作日內提交區衛計局審核。初審不合格的,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區衛計部門對收到的鎮、街道材料進行終審,
符合救助條件的報區慈善總會審批
發放
;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
終
審后
5
個工作日
退回相應鎮、街道,并由鎮、街道書面通知申請人。
(三)
救助金的發放
區慈善總會
對區衛計局提交的審批材料
審核批準
后,把
救助金
劃
撥到
各鎮、街道財政部門或計生辦,各鎮、街道、開發區財政部門或計生辦在資金到位后5
個工作日內發放給申請人
,
并記錄存檔
。
惠陽區衛計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