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為實現“金融要回歸本源,服從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的本質要求,我局制定了《惠州市惠陽區推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實施方案》,進一步優化支持實體經濟健康發展的金融環境,推動金融更好地服務我區實施創新驅動發展。
二、編制依據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的實施意見》(惠府辦〔2017〕42 號)
三、主要內容
(一)實施上市企業倍增計劃。
進一步構建完善我區層次分明、融資功能完備、綜合實力突出、示范帶動力強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力爭到 2020 年,實現上市企業數量、新三板掛牌企業數量和上市企業總市值、在惠產值均比 2017 年度倍增。〔牽頭單位:區金融辦;配合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中小企業局、區財政局、區國資辦、區科技局,各鎮街〕
(二)加強對擬上市企業服務。
以動態管理模式對全區企業進行調查摸底,充實完善后備資源庫,建立上市企業培育庫、輔導庫,引導推動入庫企業股份制改造,按照擇優篩選一批、改制輔導一批、重點培育一批、申報一批、上市(掛牌)一批的多層次梯隊培育格局,加強上市企業培育。(牽頭單位:區金融辦;配合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中小企業局、區科技局,各鎮街)
(三)擴大債務融資工具發行規模。
鼓勵和支持企業在證券市場發行超短期融資券、短期融資券等進行直接融資;鼓勵科技企業孵化器組織引導具備高成長性的科技中小微企業以“區域集優”模式發行集合票據、集合債券和創新創業債;落實省、市有關扶持及獎補政策。(牽頭單位:區金融辦;配合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區科技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中小企業局,人民銀行惠陽支行,各鎮街)
(四)支持龍頭企業實施并購重組。
鼓勵我區戰略性新興產業、智能制造業、互聯網等行業的龍頭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在境內外實施行業并購和重組,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鼓勵和支持我區大型民營企業和部分金融機構聯合設立并購基金,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鏈整合。(牽頭單位:區經濟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區金融辦、區中小企業局)
(五)鼓勵發展各類風險投資。
規范財政出資引導基金的管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撬動和激勵作用,通過母子基金等方式募集社會資本,投資于初創期和早中期科技型企業。鼓勵和吸引國內外創業投資資本及各類風險投資機構進入惠陽,引導和支持各類風險投資機構重點投資于我區高新科技創業項目,助力科技創新創業和創意升級。(牽頭單位:區金融辦;配合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區科技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國資辦,各鎮街)
(六)引進和培育創新型金融機構。
大力培育和發展服務創新驅動的各類金融機構,構建完善的創新型金融機構體系。(牽頭單位:區金融辦;配合單位:人民銀行惠陽支行)
(七)加快金融聚集區建設。
鼓勵金融聚集區構建資金支持、機構入住、人才落戶、生活配套等一體化的政策扶持體系,以靈活的金融機制體制,增強我區對金融機構、創新創業機構和人才的吸引力,打造金融合作平臺。(牽頭單位:區金融辦;配合單位:區發展改革局、人民銀行惠陽支行)
(八)推進科技金融示范區建設。
配合市開展科技金融示范區建設,鼓勵創業投資、風險投資等機構,打造創新創業生態圈,并嫁接創業訓練營、創業大賽、創客空間等創新創業新載體,實現金融、科技和產業三融合。(牽頭單位:區金融辦;配合單位:區科技局、人民銀行惠陽支行)
(九)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一方面繼續組織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實施“到鎮入村”宣傳服務工作,促進城鄉金融服務均等化發展;另一方面在全區所有符合條件的地區,開展農村“兩權”抵押擔保貸款、“證銀保”合作農業貸款、婦女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和金融扶貧小額擔保貸款等四項推廣活動。(牽頭單位:區金融辦;配合單位:區農業局、區扶貧辦、區婦聯、人民銀行惠陽支行,各鎮街)
(十)優化對城市建設的金融服務。
結合我區中長期投融資規劃,引導更多金融資金和社會資本加大對城市交通、污水治理、環境衛生、城市水利等現代化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投資。(牽頭單位:區發展改革局;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金融辦、區國資辦)
(十一)優化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
進一步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金融機構著力服務中小微企業。(牽頭單位:區金融辦;配合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中小企業局、區科技局)
(十二)優化銀行科技金融服務。
開通高新技術企業政銀合作信用貸款融資“綠色”通道,定期將我區高新技術企業名單提供給銀行機構,引導銀行機構優先從已列入名錄的科技企業中遴選符合授信條件的客戶予以貸款支持。(牽頭單位:區金融辦;配合單位:區科技局、人民銀行惠陽支行)
四、加強金融監管,防控金融風險
(十三)完善金融風險預警防控機制。
建立健全綜合風險監測系統及基于大數據的行業風險評估體系,積極妥善化解各類金融風險。(牽頭單位:區金融辦;配合單位:人民銀行惠陽支行)
(十四)完善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機制。
優化整合我區地方金融資源,切實落實防范和打擊金融欺詐、非法集資、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主體責任,配合市金融監管部門妥善處置金融風險事件,切實維護我區金融和社會穩定。(牽頭單位:區金融辦;配合單位:人民銀行惠陽支行)
(十五)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職責。
建立目標清晰、架構合理、分工科學、便于操作的督導考核管理體系,各責任單位和各鎮街定期向區金融辦報告有關情況,確保完成金融工作的各項任務。(牽頭單位:區金融改革發展工作領導小組)
(十六)完善金融工作機制。
將加快金融改革發展、推動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防范金融風險列入各級黨委、政府重要工作議程,落實領導責任。建立區首席服務官工作機制,完善我區金融風險分擔機制、完善企業上市工作機制等措施。(牽頭單位:區金融辦;配合單位:各鎮街)
(十七)完善金融人才服務政策。
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引進各類金融人才和高端技術人才,加強基金專業人才配給,一方面通過外部聘請專業人員;另一方面從現有的高層次人才和中青班干部中抽取精英。(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配合單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金融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