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提高生態環境質量既是廣大人民群眾的熱切期望,也是社會向好發展的必經之路。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要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的攻堅戰,使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得到人民認可、經得起歷史檢驗。在此背景下,水污染防治攻堅戰作為三大攻堅戰的重要組成部分,已在全國各地打響。惠州市惠陽區政府為壓實治水責任,傳導治水壓力,確保全區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務全面落實,不斷提升水環境質量,結合惠陽區實際,制定了《惠州市惠陽區水環境考核斷面水質量化問責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幾部分內容:
一、構建了問責機制
。《惠州市惠陽區水環境考核斷面水質量化問責工作方案》(以下簡稱為方案)構建了以水質變化為主要依據的問責機制。方案貫徹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的要求,突出治水“屬地責任”,以圖有效促進全區水污染防治任務落實。
二、明確了問責對象
。方案根據上級考核和我區水環境保護任務和水體重要程度把32個考核斷面分為一級斷面(11個)和二級斷面(21個),讓各鎮黨政領導干部將各考核斷面一個不剩地“認領到戶”,從而有效避免了推諉扯皮情況的發生。
三、量化了問責內容。
在一級和二級斷面水質考核辦法中,分別根據水質不達標的持續時間,以及在水質達標時出現水質惡化的程度和持續時間,決定是否約談或問責鎮分管領導、鎮主管領導和鎮黨政主要領導。
四、制定了實施辦法。
為對應實施問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各單位對 本單位所屬人員進行問責。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由區紀檢 監察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需要給予誡勉、責令公開道歉和組 織處理的,由區組織(人事)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五、其他相關要求。
區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組織實施問責工作,區環保局技術支撐,各相關單位 領導干部積極配合,將問責情況納入黨政領導干部的管理,并定期向社會公布問責情況,以保證方案起到督促“環境質量只能變好,不能變差”這一目標達成的作用。
附: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惠陽區水環境考核斷面水質量化問責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