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是專供機動車,高速行駛的封閉道路車流量大、車速快,但行人上高速的情形,依然時有發生,跨路耕作、撿拾廢品就近搭車,用生命走“捷徑”,危險就在身邊。

法律明確規定,行人禁止上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
行人上高速,危險重重,不要圖一時方便,造成無可挽回的后果。
危害個人生命安全,高速公路車速較快,駕駛人注意力集中在路面上,由于思維慣性很難發現和及時避讓突然出現的行人。而行人一旦被高速行駛的車輛撞擊,后果可能是重傷甚至是死亡。
危害高速行車安全,為了避免碰撞非法闖入高速的行人,駕駛人在行駛時往往不得不采取緊急避讓措施,但這種做法很容易導致車輛失控,從而危及駕乘人員的生命安全。
危害公共交通秩序,有些行人為圖方便,直接翻越隔離護欄上高速候車,給部分客運車輛駕駛人提供了可乘之機,極易出現違停載客、非法超員等違法行為。這不僅危害到乘客、行人的安全,也擾亂了公共交通秩序,為交通安全埋下了隱患。
惠州公安提醒,請廣大行人,尤其是高速公路,沿線附近村鎮的群眾,遵守交通規則,安全有序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