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陽征預告〔2026〕11號
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關于德政路(鎮高路-
荔枝廣場)及市政管網建設項目
征收土地預公告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惠州市惠陽區鎮隆鎮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總社、惠州市惠陽區鎮隆鎮大光村老一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鎮隆鎮大光村老二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鎮隆鎮樓下村青新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鎮隆鎮樓下村青五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鎮隆鎮樓下村青六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鎮隆鎮樓下村紅星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鎮隆鎮高田村崗頭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鎮隆鎮高田村田心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鎮隆鎮高田村新田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鎮隆鎮塘角村馬嶺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鎮隆鎮塘角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屬下的集體土地,現將擬征收土地情況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目的:擬征收土地用于中韓(惠州)產業園鎮隆片區配套基礎設施(三期)-德政路(鎮高路-荔枝廣場)及市政管網項目建設。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中韓(惠州)產業園鎮隆片區配套基礎設施(三期)-德政路(鎮高路-荔枝廣場)及市政管網建設項目總用地面積為11.5578公頃(173.367畝)。擬征收位于惠州市惠陽區鎮隆鎮大光村、樓下村、高田村、塘角村地段的集體土地(詳見公告附圖)。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擬征收土地面積:10.6389公頃(159.5835畝)。
四、公告期限: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30日。
五、工作安排: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30日,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對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進行現狀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將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利害關系人共同確認。
六、其他事項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于搶栽搶建的部分不予補償。
專此公告。
附件:被征地四至范圍圖〔德政路(鎮高路-荔枝廣場)〕
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