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為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精神,扎實推進“六穩”“六保”工作措施,助力鄉村振興取得新成效,切實做好我區稻谷收購工作,區發展改革局研究起草了《惠陽區稻谷收購實施方案(試行)》,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精神,落實“六穩”“六保”工作任務,按照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負責制的要求,從維護我區糧食安全的高度,統籌組織好稻谷收購工作,以我區儲備糧(稻谷)輪換收購為主,在保障我區稻谷播種面積、農業穩產增收基礎上,進一步促進我區糧食生產,提升我區糧食自給能力,保障糧食安全;同時,適時啟動政策性優質稻收購,拓寬農戶產出稻谷銷售渠道,調動農戶種糧積極性,努力實現農戶種糧賣得出,切實保護種糧農戶利益,助力鄉村振興取得新成效。同時,政策性優質稻收購嚴格落實糧食收購“先檢后收”、分倉儲存、分類處置政策要求,嚴格執行稻谷溯源管理制度,堅決防止不合格稻谷流入口糧市場,確保食品安全。
二、制定依據
(一)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實施意見》《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力抓好糧食生產和重要農產品供給,穩定全年糧食播種面積和產量,確保糧食播種面積穩定、產量;合理保障農民種糧收益,讓農民種糧有利可圖。
(二)根據《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惠州市惠陽區區級儲備糧管理辦法〉的通知》關于區級儲備糧輪換的相關規定。
(三)《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糧食收購者收購糧食,應當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按質論價,不得損害農民和其他糧食生產者的利益;應當及時向售糧者支付售糧款,不得拖欠;不得接受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的委托代扣、代繳任何稅、費和其他款項。
(四)《政府儲備糧食質量安全管理辦法》第七條實行糧食收購入庫質量安全檢驗制度。承儲單位采購政府儲備糧,應當按照相關標準和規定進行質量安全檢驗。不符合政府儲備糧食質量安全要求和有關規定,經整理后仍不達標的,不得入庫。
三、制定過程
根據國家政策和省、市相關文件精神,區發展改革局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政策精神,致函各鎮(街)了解全區稻谷生產有關情況,深入糧食企業調研,結合惠陽區實際情況,3月初起草了《惠陽區稻谷收購實施方案(試行)》草案,于3月上旬向共13個區直相關部門和鎮(街)發出第一輪意見征求并根據意見反饋情況作出修改;于4月初再次向區直相關部門和鎮(街)發出意見征求并根據意見反饋情況作出修改;于7月上旬,結合實際情況向部分區直部門和惠陽農發行發出三次意見征求,并根據意見反饋情況作出進一步修改完善。經過對草案相關內容反復推敲,三易其稿,最終形成《惠陽區稻谷收購實施方案(試行)(送審稿)》報送區政府審定,經六屆20次區政府常務會議審定后印發實施。
四、制定文件的主要內容
(一)整體框架。方案分總體要求、收購任務、收購方式及用途、收購價格、收購資金、收購時間、組織實施、糧款的兌付等共8部分。
(二)主要特點。明確了最高收購量、收購方式、收購資金來源及各有關部門分工職責,可行性和操作性較強。
(三)關鍵環節。影響決策及方案順利實施的幾個重點環節,一是糧食產量的精準摸底,這是正確決策的前提。二是收購資金的核算、撥付,這是如果啟動臨儲糧收購,減輕區財政壓力的關鍵。三是先檢后收的全覆蓋,這是從源頭把住糧食質量關的重點,也是防止區財政產生額外負擔的關口。四是建立協調工作機制,強化職責分工,這是壓實責任的難點。五是正確宣傳發動,引導企業積極入市開展市場化收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