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2025年第12期)(質監) |
|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期 |
| 1 | 惠陽市監秋長處罰〔2025〕12號 | 惠州市銀雨電動車有限公司涉嫌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 惠州市銀雨電動車有限公司 | 李群勇 | 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 種類:罰款、沒收違法所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 主動履行完畢 | 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3月3日 |
| 2 | 惠陽市監秋長處罰〔2025〕24號 | 惠州市鑫華輝機電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維保電梯 | 惠州市鑫華輝機電有限公司 | 劉仕彬 | 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維保電梯 | 種類:罰款。依據《廣東省電梯使用安全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 主動履行完畢 | 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3月7日 |
| 3 | 惠陽市監瓦窯坑處罰〔2025〕6號 | 惠州市廣昱電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對電梯進行維護保養案 | 惠州市廣昱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 劉慶輝 | 未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對電梯進行維護保養 | 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 | 主動履行完畢 | 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3月7日 |
| 4 | 惠陽市監瓦窯坑處罰〔2025〕5號 | 惠州市惠陽區淡水伶俐飾品店銷售檢驗不合格的“過家家玩具”案 | 惠州市惠陽區淡水伶俐飾品店 | 袁肇芬 | 銷售檢驗不合格的“過家家玩具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 | 主動履行完畢 | 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2月28日 |
| 5 | 惠陽市監新城處罰〔2025〕7號 | 惠州市惠陽區淡水新雷電動車行涉嫌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電動自行車案 | 惠州市惠陽區淡水新雷電動車行 | 張振威 | 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電動自行車案 | 沒收非法物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 主動履行完畢 | 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3月4日 |
| 6 | 惠陽市監新城處罰〔2025〕5號 | 惠州市惠陽區淡水徳成百貨商店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工業產品案 | 惠州市惠陽區淡水徳成百貨商店 | 李德偉 | 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工業產品案 | 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 | 主動履行完畢 | 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3月5日 |
| 7 | 惠陽市監鎮隆處罰〔2025〕 1號 | 惠州市惠陽區鎮隆逸軒電動自行車專營店涉嫌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電動自行車 | 惠州市惠陽區鎮隆逸軒電動自行車專營店 | 錢剛 | 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電動自行車 | 種類:1.沒收違法所得;2.罰款;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 主動履行完畢 | 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