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惠陽區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建房〔2011〕77號)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有關具體問題的通知》(粵建房〔2013〕26號)等相關規定,結合本區實際,惠陽區人民政府擬修訂《惠州市惠陽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暫行辦法》。
現該辦法已完成草擬、專家評審、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掛網征求公眾意見等工作,待該《暫行辦法》修改完善后,由區政府常務會議審定后發布。
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