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加快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意見》(粵發[2009]3號)中“劃定永久基本農田,逐步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經濟補償制度”的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廣東省基本農田保護區管理條例》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國土資源廳財政廳關于建立基本農田保護經濟補償制度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2〕98號)等法律法規
及參照《惠州市基本農田保護補貼實施辦法》(惠府[2017]195號)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惠陽區實際情況,我局修訂了《惠州市惠陽區基本農田保護補貼實施辦法》(下稱《辦法》)。
一、
《辦法》修訂依據
《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廣東省基本農田保護區管理條例》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國土資源廳財政廳關于建立基本農田保護經濟補償制度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2〕98號)等法律法規
及參照《惠州市基本農田保護補貼實施辦法》(惠府[2017]195號)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惠陽區實際情況制定的。
基本農田補貼資金主要用于基本農田后續管護、農村土地整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和農村使用醫療等支出。
另外,可將發放至村集體的補貼資金統籌用于精準扶貧開發、支持農民合作組織發展、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以及農田水利建設,允許按照村務公開等相關規定自主支配使用
。
資金合理安排,有序規范,專款
專用。
解決群眾實際問題,如農田水利設施、機耕路等方面均得到較好改善,因此,實行基本農田保護經濟補償政策大家都比較贊同和滿意。
二、
《辦法》有哪些主要內容?
《辦法》對惠陽區基本農田保護包括補貼范圍、補貼對象、補貼資金標準、補貼資金籌措、補貼資金使用范圍、補貼條件、實施基本農田保護補貼的保障措施等都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三、
《辦法》有哪些修改點?
《辦法》是在原《
惠州市惠陽區基本農田保護補貼實施辦法
》(惠陽府辦[2014]13號)基礎上修訂的,對其細節作了補充和完善,具體情況如下:
1
、《辦法》的制定有理有據。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國土資源廳財政廳關于建立基本農田保護經濟補償制度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2〕98號)是制定基本農田經濟補償的依據文件,《辦法》的制定
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
、擴展補貼資金的使用途徑和使用范圍?!掇k法》第六條:“補貼資金使用范圍”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基本農田保護經濟補償政策執行辦度的通知》(粵國土資耕保發[2017]7號)第二條第(二)點進一步細化、擴展補貼資金的使用途徑和使用范圍。
3
、基本農田補貼資金標準有所提高。因省政府在對惠州市歷年的耕和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檢查中均指出基本農田保護補貼資金相對于自身經濟發展程度來說偏低,需要適當提高。